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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高杠杆埋下巨大隐患

2016年03月23日 06:34    110

 据报道,一些地产商、地产中介、P2P平台、小贷公司等,首先按照首付款的30%~50%给购房者贷款,然后再由购房者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也就是说,购房者只要用10%的首付款,就可以撬动100万元的购房资金,其中,地产中介等提供10万元,其余的80万元都由银行来承担。而地产中介等的资金,实质大多也是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的。最终,风险也就全部转嫁到了银行身上。

  如果购房者是刚性需求者,自然会认真按照协议履行还款义务,直至贷款偿还结束。相反,如果是住房投机和炒作者,履行还款义务的条件就会转化为能否赚钱,尤其是能否赚大钱。一旦出现房价下跌现象,就极有可能将银行债务转化成商品房,把用于投机和炒作的商品房“送”到银行手中,将银行债务转化成各种各样的商品房。一旦银行手中掌握太多的商品房,而不是资金,其流动性就会受到影响,对其他方面的支持就会出现打折现象。

  美国为什么会发生次贷危机?就是银行资金变成一个个的商品房,且商品房价格因为泡沫过多、水分太大形成大幅贬值,最终把风险传递到了银行身上。如果我国任凭高杠杆在房地产市场蔓延,且杠杆的摆幅越来越大,远超风险临界点,远超房价可以承受的能力,那么,谁也无法保证,次贷危机不会在中国发生。

  更重要的,按照中国在金融监管方面的薄弱状况,以及银行在向服务对象提供金融服务方面的无序和不规范,一旦发生次贷危机,其可能产生的冲击和影响将远大于美国。譬如企业间的互保和联保、政府为企业的担保、地下金融的活跃程度等,都是金融风险能够迅速蔓延的巨大漏洞和通道。

  中央提出去库存的要求,并在政策上给去库存以最大的支持和推动。但是,并不是说可以放松对不规范购房行为的监管,可以任凭投机和炒房者胡作非为,任凭开发商、房产中介、P2P、小贷公司等利用高杠杆为住房投机和炒房者提供高杠杆资金,更不可以任凭银行在不对相关购房行为进行严格审查的情况下就胡乱提供按揭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去库存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为了防范金融风险,如果金融机构、开发商、房产中介等因此而从个体利益或眼前利益考虑,扭曲去库存本意,使风险以更加危险、更加可怕的方式积聚,那就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和警惕,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遏制这样的现象再发生。

  在库存比较严重的三、四线城市,市场并没有出现明显好转的迹象,去库存效果也不佳。真正红火的,主要是一线城市和极少数二线城市,如深圳、上海、南京等。造成市场红火的主要原因,也不是刚需被激活,而是投机和炒作被激活了,不规范放贷行为再度爆发了。

  好在这种现象已经引起了地方政府和有关方面的注意。全国两会上,上海、深圳等地主政官员针对本地出现的房地产市场火热现象,表示要采取措施,打击炒房、打击住房投机,要更注重去杠杆降风险,绝不能用加杠杆的办法来促销售、去库存。可以预料,很快中央和地方就都要对已经出现严重投机和炒房现象的地方进行调控。

  尽管眼下尚未出现严重风险,但已经埋下巨大的隐患,如果不对那些提供高杠杆配资的开发商、房产中介、P2P平台、小贷公司等进行处罚,就无法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其他单位和机构也会效仿,风险源便不会真正消除。只有齐抓共管,把各方面的漏洞都堵上,才能真正步入去库存的正常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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