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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交易机制存五大缺陷

2016年03月22日 12:34    110

一、我国股票市场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交易机制存在五方面缺陷:

  1、股票T+1交易机制不合理。目前实行的T+1交易机制仅限制散户的T+0交易机会,对各类机构和私募基金不起作用,既是产生老鼠仓重要根源,也是制约中国股市良性发展主要障碍。

  2、证券公司按比例收取佣金不合理。对证券公司来说不论股票交易金额多少每笔交易的管理成本基本相同,如按比例收取佣金实质上成了一种变向税收。并且目前证券公司收取佣金的比例高达1~3‰,非常不合理。

  3、在股票市场目前日均交易额几千亿情况下财政部按1‰收取印花税提高股票市场成本,对股市可持续发展有抽水机负面影响。

  4、做空机制门槛过高,且不能有效限制恶意做空。股指期货业务门槛过高,五十万的入门保证金将绝大多数股票投资者挡在门外;融券业务品种有限,限制条件较多,不利于投资者合理投资。

  5、股票互联网交易存在资金安全隐患。主要包括密码管理问题、网络病毒及木马问题、钓鱼平台和网上支付信用问题、法律问题和网上安全认证机构(CA)建设混乱等问题。

  (二)上市公司有效管理存在四方面缺陷:

  1、上市公司选择机制不完全合理。我国股票上市制度目前是中国证监会负责的审批制, 这就使得上市融资成为一种政府垄断的稀缺资源。同时,政府既不愿意放弃行政审批的权利,又不情愿放开对发行节奏的控制,这让中国股市被贴上了“政策市”的标签,使政府监管部门承受了巨大的管理和舆论压力。

  2.上市公司存在“进入难”和“退出难”问题。目前的审批制由中国证监会决定上市公司的数量和上市时机。这种体制不利于企业自主选择融资规模和融资窗口,还会滋生腐败和寻租现象。

  3、上市公司分红政策差异严重。许多上市公司常年不分红不仅有违国际资本市场的惯例,还严重打击股票市场参与者的积极性,也有向大股东输送利益的嫌疑。

  4、创业板市场的定价机制有待完善。创业板市场上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市盈率使得上市公司的市场价格远离了其实际价值。

  (三)、证券市场监督管理和法律领域存在三方面缺陷

  1、监管部门缺乏独立性,监管水平不高。监管部门更多想的是如何把好上市关,忽视上市之后的业绩、公司治理结构、对投资者的回报等基本问题。这一方面是由于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的不完全了解,监管能力不足,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我国股票市场的监管部门缺乏独立性,受制于国家的宏观政策和最高领导层对资本市场的态度,无法独立的实施监管。

  2、现行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的分业监督管理体制对股票市场健康发展越来越不适应。2015年救市过程中表露出一行三会制度严重不适应大金融、互联网化、有机协调的金融市场发展需要,资本市场监管缺乏统一协调性。

  3、《证券法》存在一定缺陷,没有一条对证券犯罪进行详细规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和内幕交易较多;股指期货恶意做空,套取暴利,甚至严重危及整个股市的稳定和安全。然而,目前《证券法》却找不到相应的处罚依据;即使有也相对太轻。

  总体而言现阶段中国股市最核心的问题是定价失败。典型特征是一、二级市场两个市场体系,两类不同的供求关系,严重分割、失衡。为什么会发生定价失败?因为中国股市“公平、效率”严重缺失。典型特征是一、二级市场地位不公平,机构投资者与散户投资者地位不公平,信息披露滞后体现了内幕交易者与一般市场投资者的不公平等等等等;效率缺失体现在市场逆向选择,烂公司资本定价优于好公司,这使得股价失去了价值判断的基础。

  二、可持续发展我国证券市场必须重视保护投资者利益

  1、中央政府要从更高层面,以更广阔视野认识和理解发展证券市场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打破思维定势,树立新的发展理念,大力发展证券市场,使证券市场成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的引擎。

  2、证券市场主要是由上市公司和投资者两部分组成的。上市公司的质量如何,是投资者投资判断的主要依据。监管部门始终应把加强上市公司监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放在第一位,从源头抓起,治标先治本。同时,把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应该通过各种手段,保证上市公司的信息按照"三公"原则,真实、及时、充分地展示在投资者面前。对于制造虚假信息、隐瞒重大信息的行为,必须予以严惩。

  3、中国证监会应该按照“公平、效率”的原则重新梳理和改革完善股市一二级市场的全部交易机制;按照“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原则,重新梳理、改革中国的监管体制、机制。必须动系统性的大手术,而不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地修修补补。

  4、保护证券市场投资者利益主要包含三个方面内容。一是要保护各种类型的投资者,包括国有、民营、合资、独资投资者,公募和私募资金,机构、大户、中户和散户投资者,形成一个多层次多样化的投资者群体。各种投资者,都是应该大力保护的对象。只有让机构投资者作为市场的主要力量来引导市场、活跃市场,中小投资者才能如鱼得水。否则,证券市场会变成一潭死水,保护投资者利益就会成为一句空话。二是要允许和鼓励各种投资方式,既要鼓励长期投资,又要允许投机炒作;既要鼓励分散投资,又要允许集中投资。不能事先划定成分,而要让市场来检验投资方法的正确与否。三是要完善融创新,实现金融市场的多元化,尽快完善股指期货、融资融券和做市商等金融产品和交易制度,满足投资者各种投资盈利和回避风险的需求。

  三、进一步可持续发展我国股票市场的四方面建议

  (一)、改进交易机制:尽快修改完善股票交易规则,给市场参与者予更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制度环境

  1、 建议改目前股票现货T+1交易为T+0交易,给中小投资者完全公平的交易机会。

  2、 完善新股IPO定价机制和中签制度。一是新股IPO发行时间要均衡安排,最好每个交易日发行一只,不要太集中,让更多的小股民有中签机会;二是放宽新股首日交易涨跌停板幅度为30%;

  3、 完善上市公司大股东及高管、关联人股票增(减)持的预公告制度和违规处罚措施。尽快出台新IPO发行公司一般股东在上市后两年后开始分比例减持,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上市后四年后开始分比例减持,限制上市公司股东的短期套利和对股民不负责任的投机行为。

  4、 放宽股指期货、期权的套期保值交易,降低保证金水平、完善各类限仓水平和措施,尽快推出小市值合约的新股指期货品种,使得部分中小投资者有机会进行套期保值。但当市场中出现单边极端行情时,应及时调整股指期货交易的保证金水平、限仓措施、单向提高或降低涨跌幅比例、严格大户报告制度,甚至暂停股指期货交易、关闭股指期货部分品种等应对措施。

  5、 明确在新《证券法》出台前,注册制可先在目前新三板市场和新开的战略新兴板市场试行,在实施过程中的各类交易制度和规则及时修订完善,包括新的信息披露规则、违规处罚规则、交易规则、投资者保护条例、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司法援助制度等等。对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现有股票市场在试行有效后可明确最早于2018年1月1日以后试行。

  6、逐步降低投资者股票交易成本。一是对股票交易规定证券公司改为按笔收取佣金,每笔1~3元,既降低成本又减少交易次数;二是降低股票交易印花税降为单边0.5‰收取;

  7、对股票交易试行非对称涨跌停限制机制(涨停+10%;跌停-5%),以减少系统性风险造成股市恐慌性暴跌幅度。

  (二)、强化监管,全面改进对证券市场的有效管理:

  1、在股票注册制正式实施前应尽快完善股票发行审批机制,杜绝由于发行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和寻租交易而导致违规行为。

  2、逐步改革我国股票市场退出机制,从改革单一审批制着手,完善制度努力在2018年元旦节后试行注册制,做到优胜劣汰。

  3、进一步降低资本红利税税率,强制规定上市公司最低分红率。

  4、完善新股(特别是创业板)定价机制,坚持目前新股发行配售制,遏制一些机构恶意操纵股价的行为。

  (三)、促进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大力发展各类机构投资者

  1、中国证券市场的监管应该坚持"两手抓",一手抓上市公司监管,立足于规范;一手抓保护投资者利益,立足于发展。监管部门不仅要把好上市关,更要对上市公司上市之后的业绩、治理结构、对投资者回报等进行监管,并不断提高自身的监管能力。

  2、鼓励上市公司的依法合规的筹资、并购、重组等业务,强化现金分红、市值回购、大股东自愿性长期增持、合规减持,强化信息披露的合规全面公开,鼓励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激励,强化独立董事的依法独立发表合规意见,促进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

  3、给予各类机构投资者公平公正的发展机遇和国民性待遇。鼓励社保基金、保险、企业年金、公募证券投资基金、QFII,RQFII,各类私募投资基金,鼓励发展低成本优服务的互联网金融(资本市场)服务机构。

  4、规范发展投资银行、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保障各类中介机构的独立性,强化自律管理。要求各类中介机构及时准确、依法合规进行上市公司的法律、财务、评级、资产评估、业务发展规划和重大事项,以及各类研究报告的及时公开披露,强化其违规操作责任承担,及时公开曝光并建立黑名单公示制度。

  (四)、集中全社会智慧加快修订《证券法》,强化金融统一监管

  1、高度重视《证券法》的修订完善工作全国人大,立法机构强化对《证券法》立法和修订的指导和建议,广泛全面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严格贯彻《宪法》和各类上位法的规定,确保三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贯彻实施。对证券犯罪(财务造假、内幕交易、老鼠仓和恶意做空等)进行详细规定,并加大对证券犯罪的处罚力度。

  2、中央政府和各地方政府及相关政府部门继续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给予各类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予不同的资本市场平台和机遇,强化退市制度、集体诉讼制度、投资损害保障机制,强化一线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3、尽早改革金融市场分头监管体制,实施高效统一监管。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未成立前尽快成立中央金融事务领导小组,统筹监管金融事务,确保国家金融安全,提高监管行政效率,形成全社会对资本市场良性发展的预期。努力在明年整合一行三会成立国务院金融管理委员会,总揽负责国家重大金融事务和全方位金融行业统一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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