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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风暴眼

2016年02月22日 11:38    110

票据风暴眼

中国农业银行和中信银行相继曝出的票据案,再次把票据业务风险置于风暴眼。

 

其实在案件曝光之前,银监会已经对票据业务开展专项检查,并针对检查发现的金融机构不审慎行为,于2015年底下发《关于票据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下称203号文)。

 

财新记者独家获悉,银监会检查发现,票据违规业务涉及“七宗罪”:一是部分机构票据同业业务专营治理落实不到位;二是银行利用票据转贴现业务转移规模,消减资本占用;三是银行利用承兑贴现业务虚增存贷款规模;四是银行与票据中介联手,违规交易,扰乱市场秩序;五是贷款与贴现相互腾挪,掩盖信用风险;六是创新“票据代理”,规避监管要求;七是部分农村金融机构违规经营,“通道”问题突出。

 

这“七宗罪”既有老手法,也有新问题。从近期的票据案件来看,票据已经从传统的支付工具变为中小企业和票据中介融资套利的工具,成为银行腾挪规模、规避监管的“调节器”。

 

过去几年,票据签发量增速趋缓,票据贴现规模则爆炸式增长。

 

央行2015年第四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2015年企业累计签发商业汇票22.4万亿元,同比增1.3%;金融机构累计贴现票据102.1万亿元,同比增68.2%。

 

票据在银行同业间的快速频繁周转中,风险频发。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说,票据市场经过多道人工交付验收环节、电子票据占比较低,每一个人工环节都可能产生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

 

以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下称农行北分)的39.15亿元票据窝案为例,一位业内人士分析,票据案应该是银行内部人员和票据中介人员合谋完成的,其中可能涉及多家银行,只不过农行站出来承认风险源头来自自己。

 

财新记者从农行内部人员处了解到,该案件还牵扯民生银行和宁波银行,并与重庆一家票据中介密切相关,而这家中介又披着另一家金融服务外包公司的“马甲”。

 

票据中介和票据市场的发展相伴而生,被业内人士称为票据市场的“润滑剂”,在票据流通、中小企业快速直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有部分中介不满足赚取日渐摊薄的差价,利用“同业户”、验票疏漏等环节,通过向银行做短期卖出回购、不断地期限错配提高周转率赚取更多利差,有的甚至把票据套出的资金投入股市,最后因股价下跌血本无归,导致银行损失惨重。

 

财新记者获悉,2016年监管部门继续将票据、同业违规行为作为重点内容,加大查处力度;对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真实性认定的规制将进一步细化,对票据转贴现、回购、代理转贴现、代持、通过资管计划办理票据转让实现融资等问题有望强化监管。

 

财新记者获悉,对于纸票交易和管理的诸多乱象,央行金融市场 司已经在论证建立统一的票据交易平台。

 

电子票据被寄予厚望。多位业内人士建议,通过电子票据来解决这些问题,使票据经手方可通过网络平台的信息来确认票据的流转路径和现状,从而掌握真实信息来判断风险。央行致力于推动电子票据的使用,但面临来自企业和银行的阻力。

 

更关键的问题在于,技术并非万能钥匙,风控漏洞的根源是人的管理不到位。“一旦勾结作案,一切风控防线都会被突破。”一位股份制银行上海分行行长说。

 

合谋变戏法

 

本轮票据风暴,始于农行北分的39.15亿元票据窝案。

 

根据1月22日财新网独家报道,农行北分的两名员工非法套取票据,同时进行回购、未建立台账。其中,回购款的相当大一部分资金违规流入股市,股价下跌导致巨额资金缺口无法兑付,公安部和银监会已将该案件上报国务院。

 

农业银行随后发布公告,证实农行北分票据买入返售业务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涉及风险金额39.15亿元,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

 

令人瞠目的是,该案件中“农行北分保险柜中的票据被换成报纸”。一位接近农行北分的人士对此证实。据了解,案件涉及的业务是买入返售项下的票据业务。按理说农行北分与某银行开展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业务,在回购到期前,银票应存放在农行北分的保险柜里,不得转出。但实际情况是,银票在回购到期前,就被一家重庆票据中介提前取出,与另外一家银行进行了回购贴现交易,资金并未回到农行北分的账上,而是进入股市。

 

财新记者获悉,1月12日农行票据案发生后,重庆警方立即成立“113案”专案组调查这一事件。知情人士透露,案发后票据中介已经把暂时有亏空的股票清仓。

 

农行内部人士向财新记者透露,票据案涉案主犯、农行北京分行员工姚尚延“是票据圈大哥级别的人物”。一位民生银行人士透露,农行已经有多位嫌疑人被警方带走,不止此前报道中的两位涉案人员。

 

前述农行人士指出,“行内有好几个领导被处理了,大家都坦白了。”他说,行内正在逐步处理责任人,包括主管高层、农行总行金融市场部票据营业部负责人等。

 

上述农行内部人士称,这家重庆票据中介披着浙江一家金融服务外包公司的“马甲”。票据中介公司的王姓老板在案发后留下一封信详细描述案件经过,目前已归案。

 

虽然票据中介居间穿针引线,但票据案爆发也暴露出银行体系内部存在诸多漏洞。

 

财新记者询问多位银行人士得知,整个案件在操作上可能涉及一连串员工。比如在资产交接环节:要求数量点清、用牛皮纸袋包好,交易对手也要签字;资产进出金库时,需取得分管行长盖印章同意,并且一般由两个不同部门的员工共同前往金库,一人拿钥匙、一人拿资产,也有进出记录。“没有理由进出金库拿钥匙的人就是拿钱的人,这就是监守自盗。”

 

前述农行知情人士透露,2015年一年之内农行北分的票据业务曾经接受过四次检查,分别由财政部财专办、北京银监局、农行总行检查、北分行自查来完成,但都“毫无用处”。最后是总行审计局来北分行检查跟票据有关的文件时,通过核对出入库详单才发现了这个39.15亿元的窟窿。

 

除此之外,财新记者还得知近期发生多起票据风险案件,其中中信银行兰州分行在买入返售过程中被杭州的票据中介一票多卖。中信银行媒介负责人回应财新记者称,经核查,共涉及风险资金金额为9.69亿元。

 

票据转贴现交易中之所以发生种种蹊跷,票据客创始人兼CEO洪其华认为核心问题是票据交割问题。他说,根据行业一贯做法,卖出回购的银行会承诺代保管票据。这来自两个原因:其一,买入返售银行的票据人员因为相信对手银行的信用而只核实跟单资料并非交割原始票据,双方会签署保管协议;其二,这笔交易可能最短只有3天-7天,双方为了提高效率,以此缩减环节。不过,正是验票环节不够谨慎,才使得票据中介和银行有了合谋一票多卖的可能性。

 

操作环节的漏洞还有很多。一位股份制银行风控部门人士说,总行通常要求先有保证金再贴现,但是分行为了考核冲动,并没有分是先有保证金,还是先贴现。有时就是逆流程操作,先贴现,贴完的钱再当保证金。后台的风控也说不清楚,因为都是同一天发生的。

 

部分银行人士认为,即便流程规定已经较为完善,比如要求每个环节要有至少两个不同部门人员互相监督,上下环节也形成监督,只不过上级部门默许了分行的违规操作,形成了操作惯例,最终引发操作风险。

 

一位央行人士认为,农行案件主要是内控的原因。《票据法》有规定,要求票据转让必须做背书,但是银行没有落实。如果银行坚持监管规则,是不可能出操作风险漏洞的。在监管层面,只看到银监会对票据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处罚,却很少看到对银行票据部门内控机制漏洞的处罚。

 

无影手——票据中介

 

在农行北分和中信银行兰州分行案件中,票据中介都扮演了重要角色。票源、过桥行、卖票行和出资行之间能够发生关联,多半靠票据中介从中协调接洽。

 

根据财新记者的独家报道,农行北分票据案还牵涉民生银行和宁波银行。其中民生银行重庆分行是实际的卖票行或直贴行,由宁波银行作为民生银行和农业银行的“过桥行”完成买入返售,所以宁波银行是农行北分的交易对手,双方开展买入返售业务。

 

知情人士称,39亿元农行票据案中不止宁波银行一家“过桥行”,这些过桥行有的是直接和农行北分对接,有的则通过票据中介从中搭线。

 

对此,宁波银行业务人员向财新记者解释,做业务时并非通过票据中介联系农行北分,涉及的交易与39亿元相比少得多,并且交易的时候确认过,农行北分是见票付款,票据保管上的问题和前期交易无关。

 

2月2日,民生银行和宁波银行相继公告称,该单业务属同业间正常的票据交易,没有通过票据中介,涉及交易量也仅是其中的一部分。民生银行称,截至目前,本公司相关业务人员未受到公安机关当面询讯。

 

业内人士指出,很多票据交易中,票据中介参与多个环节,但与卖票行、出资行、过桥行均没有签署正式的协议,票据中介的介入无迹可寻,表面上看起来是三家银行的正常交易。

 

也有业内人士解释,在这个链条上卖票行(民生银行)和过桥行(宁波银行)之间签署了买断卖断协议,过桥行和出资行(农行北分)之间签署了买入返售协议。

 

无影手般的票据中介,在票据市场已经活跃多年。它最早自发出现于20世纪90年代末,当时是为了方便中小企业直贴票据,中介从企业统一收大量票据将其卖给银行,赚取手续费和价差。2000年至2012年,专业性的银行票据经营机构和票据中介机构出现。2012年开始,上海、浙江、安徽等地陆续出现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包括“票据中介”的机构,从以面向企业为主扩展到同时面向企业和银行,提供银行和企业间、银行同业之间票据交易的撮合服务。

 

平安证券研究报告显示,在2015年流动性较为宽松的环境下,仍然有55%的银行承兑汇票属于未贴现票据。这不仅反映了银行表内贴现和转贴现业务的需求有限,还意味着有大量票据游离在银行表外,也就催生了负责撮合、加快流转的票据中介。“这就类似于一个场外的债券市场。”前述大行票据负责人说。

 

“为什么票据市场的中介这么活跃呢?”一位上海地区的业内人士认为,这恰恰是票据市场分散、不透明的特点决定的。

 

银行做票据贴现的目的,往往不是持有该票据到期,而是为了向有资金的银行卖出去完成转贴现同业业务,这意味着贴现银行是通过交易性利差获得收益,而不是通过投资性持有票据获得收益。

 

受制于票据市场极度分散,贴现银行无法高效率地获知票源,这不仅会减弱票据的流转效率,也可能影响企业开展生产经营。“这个时候票据中介就能发挥作用了。”前述上海业内人士表示,部分不规范的中介可以从企业手中反反复复集中收票再卖给银行截留利差。

 

前述大行人士介绍,票据中介一般在全国很多城市设有分部,因此对当地企业和银行都非常熟悉,也能借助同一公司的其他分支来联通异地的资源。例如规模较大的上海普兰金融服务公司在全国设有38个网点,联手大量银行和企业开展票据中介业务。

 

多位业内人士将票据中介称为“润滑剂”,从某种程度上肯定了中介对票据市场的作用。“如果不和中介接触,谁来帮银行做市场营销呢?”

 

农行票据案中所涉的票据中介公司,恰恰利用了自己“攒局”的身份,把链条串联起来。知情人士称,姚尚延选择这家公司是因为其业务规模较大,信誉可靠。而上述上海业内人士指出,即使没有中介,这个链条也可以成立。

 

但目前市场上的票据中介规模迥异、良莠不齐,不公开、不合规的运作方式也对票据市场参与主体的合规经营构成冲击,部分票据中介的非法经营叠加银行自身的内控漏洞,助长了伪假票据、非法集资等违规行为,加剧票据市场的潜在风险。

 

监管部门的检查发现,一些小银行通过中介,异地大量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贴现业务,甚至账外经营。内蒙古、湖南、贵州等都发现了此类案例。

 

票据中介参与导致的另一类风险是一票多卖。上述央行人士称,票据交易很多是通过票据中介来做的,业界的惯用手法是把票提前取出来,在外面转好几圈儿,而且也不做背书不是支付行为,无法统计有多少是来自贸易、有多少是融资。

 

银行的验票疏漏,给票据中介提供了一票多卖的机会。前述大行人士解释,在没验票的情况下,中介还可以去另一家银行做贴现,甚至拿着票据实物去其他银行转贴现。“这些流转都在线下完成交易、无法线上查证,不通过验票则无法辨别该票据的状态。”他指出,这种一票多卖是通过其他银行的同业户走了过桥通道实现的,所以这个业务至少要有三家银行参与。

 

最终,中介向银行卖出回购票据的同时把资金投到股市中,最后股价下跌导致金额漏洞无法弥补,银行也涉案其中。

 

洪其华指出,之所以出现一票多卖和期限错配,也是因为票据中介特别是大额贴现的整体利润在降低,“去年的利润空间同2013年相比下降了70%-80%,有3个-5个基点的利差已经很高了。”

 

据他了解,杭州的部分违规票据中介在去年上半年通过期限错配在半年内购入大量票据,通过赌未来的利率下行赚取更大的利差,并通过提高周转率放大杠杆。“说白了就是用银行的钱赌自己的未来。”洪其华说,未来利率下行就可以保证票据中介赚得中间差价,银行因为保管票据所以也不必担心,“银票到期时账面上不会发生任何亏损”。

 

一票多卖(小)

 

这意味着,票据中介可以在票据到期承兑之前实现票据期限错配赚取带杠杆的价差,还能帮助同业之间合规地持有票据。

 

多位业内人士都反映,不论是期限错配还是撮合过桥,这些都是票据中介在市场中发现的商机,且并不受制于任何监管机构的约束。

 

曾刚认为,需要注意的是,银行要警惕在此过程中为中介提供过多的杠杆资金,所以加强对票据真实性的检验是非常重要的。

 

同业的香饽饽

 

过去一年票据市场一派红火。央行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2015年金融机构累计贴现102.1万亿元、同比增长68.2%;年末票据贴现余额4.6万亿元,同比增长56.9%。业内人士认为,这一定程度反映了票据资产在同业业务中的活跃程度。

 

上海市金融学会票据专业委员会会长肖小和撰文认为,伴随着票据业务资金化运作趋势的不断增强,以及票据资产吸引力的提升,各金融机构不断加快票据贴现后的转贴现周转运作,从而使得2015年票据累计贴现量呈现出爆发式的增长。

 

就在农行票据案发酵的前后,银行间资金突然变得非常紧张,这也反映出票据已经成为银行同业业务中非常重要的资产。

 

一家股份制银行上海地区支行行长将票据业务总结为“短平快,利差小量大”,这些都是票据得以在同业市场中迅速发展的原因。

 

对于银行而言,票据业务的单位利润较高。一位大行人士告诉财新记者,近两年因为贷款不好放,银行对票据业务配比的资金较多,同业业务中票据的占比基本是第一,票据业务个人的单位利润金额每年能达几千万甚至上亿元。

 

在经济下行周期,票据会更加受欢迎。洪其华表示,银行担心不良率而惜贷的同时又要承担负债成本,所以会尽可能购买低风险的资产,那么从同业市场上买入票据就是个好选择,本质其实是放出一批低风险的贷款。

 

肖小和预计,由于市场资金面相对宽裕,银行买卖票意愿上升,票据周转速度加快,2016年交易量将进一步放大,尤其是转贴现量将较直贴量超5倍至6倍。

 

同业业务红火的同时,也滋生违规的温床。银监会的调查报告表明,违规现象中一半以上发生在同业业务中。“传统违规问题依然普遍存在,票据同业业务‘创新’中问题也较严重。”接近监管层人士评价。他指出,一方面,票据承兑、贴现业务中贸易背景不真实、滚动开票、以票吸存、以贷款或贴现资金回流充当保证金、化整为零越权签发、对形成垫款的企业办理新的银行承兑汇票、会计核算不规范等传统问题依然存在。

 

更值得警惕的是,很多银行认为转贴现等同业票据业务是“低风险”业务,风险由承兑行承担,从而放松管理,通过抽屉协议、代理代持、资管转移等方式腾挪贷款规模,虚增存贷款规模、减少资本占有的问题非常严重。比如银行通过各种方式利用票据转贴现业务转移信贷规模、消减资本占用。在2015年1月末,浦发银行大连分行向甘肃某银行卖断17亿元银城票据,到2月份浦发大连分行又从甘肃某银行将这批票据买断,这一来二去甘肃某银行却没有将这笔票据业务计入买入返售科目,于是信贷资产实现双双出表。

 

除了这类真买断,还有“假买断、假卖断”模式。财新记者获悉,在2015年6月末7月初,海南某地农商行通过季末买断和季初卖断同一批票据,就分别帮两家银行的海口分行各代持5亿元票据。

 

银行还利用第三方机构将票据资产转为资产管理计划,以投资替代贴现来规避信贷规模管控。监管部门发现,2015年上半年,某股份制银行上海分行开展票据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投资业务,通过委托资产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成立资管计划,受让本行持有的已贴现或转贴现票据资产对应的收益权,累计将8000多亿元票据资产转至投资科目,票据不进行背书和转移。

 

票据还成为银行调节风险资产、掩盖不良的常用手段。监管部门的检查发现,2014年7月末,某大行长沙某支行,向当地某公司签发50%保证金的承兑汇票,金额近1000万元;2015年1月末,汇票到期形成垫款近500万元,五级分类为次级;该行则在2015年2月向该公司发放同等金额的贷款,用于偿还垫款,并将资产质量由次级上调为关注。

 

一位银行业人士表示,同业业务链条上的各家银行,因为自身资源不同承担的角色也有差别,通常规模较大的银行提供资金,城商行或农信社等中小银行会扮演通道或者开票行,或者是其中一位背书人来赚取差价。

 

前述大行票据负责人谈到,同业票据市场中,大行一般充当资金的提供方,“对于大行来说,相当于购入了性价比很高的资产。”

 

而农商行、农信社等中小金融机构则积极做“通道”。《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140号文)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同业业务要设立专营部门制,即同业业务专营部门要由法人总部统一授权、统一授信、统一进行交易对手名单制管理,并且对会计准则进行规定。这意味着分行想要与同业进行买入返售业务必须经由总行授信,“过桥行”此时则充当该银行和出资行之间的连接,帮助得不到授信的分行开展买入返售业务。

 

监管部门调查发现,在股份制银行、城商行主导下,部分农信社、农商行、村镇银行为他行做通道,违规贴现,大量出具抽屉协议等,潜在风险较大。比如西部某省银监局发现,当地某农商行违规代理票据卖出回购业务,不动用自有资金,充当委托行和买入返售行的通道。2015年1月-9月,该行共代理回购业务的累计发生额高达2万亿元。2015年上半年,东北某农商行与某股份制银行19家分行办理通道类业务6500多亿元,全部是倒划资金,违规操作。

 

平安证券指出,农商行等小机构为应对利率市场化冲击,增加收入来源,通过票据交易买卖以及过桥行或者代持票据业务,成为重要利润来源。城商行和农商行在票据市场中的市场份额,已从2010年的32%上升到2014年的41%。

 

入市规模难估

 

这波票据案件与过去的不同在于,票据资金违规进入股市。但进入股市的资金规模究竟有多少,还是个黑匣子。

 

根据银监会曾抽查的票据违规事件估算,同业项下转贴现票据违规规模可能达8万亿元。

 

2015年上半年,银监会现场检查局抽查票据承兑业务4600多亿元,贴现业务2600多亿元,转贴现业务4.1万亿元,抽查金额占机构同期业务量30%、28%、25%左右。检查发现,票据承兑、贴现业务、转贴现违规金额分别为1200亿元、700亿元、2万亿元,分别占抽查业务量的26.5%、27.5%、49.5%。

 

财新记者按此比例大致估算,截至2015年6月末,票据承兑业务违规全国规模可能为4000亿元,票据贴现业务违规金额达约2500亿元,票据转贴现违规金额最为严重,可能逾8万亿元。

 

据平安证券银行业研究团队估算,目前承兑汇票总计为10万亿元规模,其中未贴现票据规模5.5万亿元,贴现票据4.5万亿元。在银行表内的除了贴现票据,最大的涉及票据业务的科目为买入返售。2015年中期,上市银行买入返售项下票据质押规模约3万亿元。

 

“在2015年6月股灾之前,整个票据市场非常火爆,很多资金就是借道票据融资进入股市的。”一位东莞银行人士称,这些票据并没有贸易融资背景,相当于打白条。“股灾暴跌之后,票据套利做场外配资基本是连渣都没有,江浙一带非常普遍,窟窿非常大。基本上每家银行都会涉及,只不过农行这次曝出的金额比较大。”

 

他指出,在2015年三季度之前,票据中介和银行、企业联手冒着风险套利的现象非常疯狂。具体操作流程是:首先票据中介连接企业即壳公司,设定一些虚假贸易明目,将票据集中起来找银行贴现,为了增信,刚开始会找一些风险容忍度较大的城商行或村镇银行进行直接贴现,再转贴出去时就拥有了银行背书的信用,再被更大的城商行或农信社接受,最后经过层层转贴现落到大行手上。但是最后接近兑付期时,最初开出商票的企业已经因为股市投资爆掉,票据中介融资套利造成的资金窟窿则无法弥补。但是入市资金难以测算。“并不是所有中介都不合规,即使不合规,也不一定把资金全部投入股市中。”

 

国泰君安首席宏观分析师任泽平指出,总体看,票据贴现规模与股市行情呈正相关。在牛市时,不排除一部分票据贴现的资金进入股市,但这部分属于小众,只有专业的票贩子才能与银行合作,其规模及其影响尚难以估计。

 

申万宏源银行业分析师毛可君指出,根据历史经验数据,以票据贴现规模来考量,票据融资资金约有20%来自票据空转而并未流入实体经济。

 

2015年底,预计票据贴现余额约4.6万亿元。如此估算,当前约有9000亿元票据融资资金为票据贸易流转外体量,相对具有较大的潜在违规投资可能。

 

据草根调研,大部分资金或仍借予实体企业经营投资,或投向理财和固收等较低风险投资,较低的比例投向股市以高风险博取高收益,预计入市规模可能在千亿元。票据融资资金违规入市比例低,对股市冲击有限。

 

整肃票据影响

 

“银行内部天天学习203号文。”多位银行业人士称,最近对票据业务的监管特别严格。

 

前述大行票据负责人表示,从农行票据案爆发以来,五大行的票据业务因为自查都停顿了,这给市场的流动性带来很大影响。现在农行从业务方面进行大检查,要求所有分行把金库打开看、拆包验票。

 

一位江浙地区城商行的票据业务人员表示,部门领导强调要由银行网点的记账人员直接接收票据,防止不同网点之间的中转过程出现票据掉包。不过,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等银行的内部人士告诉财新记者,虽然农行曝出的票据案件使得银行上下提高了风险意识,但是所在行的票据业务基本照旧,并没有出台实质性的文件调整业务。

 

从市场反应来看,农行和中信票据案对市场流动性都造成了一定影响。财新网1月22日报道农行票据案后,票据贴现率在一周之内涨幅超过1%,短期内票据贴现成交利率飙升,最高达到月息3.5‰之上,持续大约两星期后,才略微下降重新回到3‰之下。但1月最后一周由于中信案件曝光,加之春节期间现金需求增加,各家银行减少对票据的需求,导致贴现利率再次攀升,直贴利率最高已超过4‰。

 

不过,业内人士表示,参照历史数据,目前的贴现利率依然处在较低水平。

 

金融机构

 

平安证券认为,此次的票据市场波动并不至于引发类似2011年、2013年的流动性紧张,但边际上资金供给收缩、票据去杠杆应不可避免,时间上预计相关影响可能会延续到2月-3月份,影响幅度则取决于监管态度和银行的执行力度。

 

财新记者了解到,2016年监管部门将票据、同业违规行为作为重点,加大查处力度,对情节严重、屡查屡犯的,上追管理机构直至总行高管人员管理责任,坚决遏制票据违规乱象。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融资性票据大量存在的现象以及票据中介经营问题,监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和规范。

 

《票据法》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执行中的困难是,贸易背景真实性缺乏必要的信息资源和有效手段。现行法律法规中都未明确关于真实贸易背景的判定标准。

 

对于检查中面临的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真实性的认定难题,监管部门建议,细化认定所需具体凭证、要素和程序,如将银行办理承兑或贴现业务时在相关凭证原件予以签注及承兑后,需核实出票人增值税认证抵扣情况等作为规制细则,防止虚假交易及“一票多用”。

 

农行北分票据案曝光后,四川银监方对票据业务提出了更严格的监管要求,对尚在存续期的买入返售业务进行全面自查,并加强票据实物的流转环节的管理,以确保风险无虞。

 

前述东莞银行人士对财新记者说:“商业票据早已变味了,成为资金空转的一个主要链条,特别是近年贸易形势下滑,不管有没有真实贸易背景,商业票据风险都很大。”由于风险太大,2014年上半年东莞银行就已全部停止了这一业务,退出了传统的商票市场。

 

多位人士指出,基于真实贸易背景的规定相当于肯定票据的支付功能,但是票据从贴现环节开始再到转贴现环节,体现的多是融资功能。

 

前述上海业内人士则认为,做承兑业务时严格审查贸易背景是必要的,但是贴现和转贴现环节和贸易背景关系不大,是不是可以取消基于贸易背景的规定。

 

对于票据转贴现、回购、代理转贴现、代持、通过资管计划办理票据转让实现融资等问题,也将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措施。

 

一位兴业银行分行人士指出,目前该行并未暂停票据业务,还能正常操作。“只要管好人,管好票,现在反而是发展票据业务好时机。”他指出,目前兴业银行出台了员工行为的负面清单,以做好内控。

 

票据电子化前景

 

此番票据风险案件爆发,再次引发力推票据电子化的呼声。

 

“治标的方法,是票据业务电子化。”东方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王剑撰文指出,票据从支付工具变成纯融资工具,与银行的考核规定密切相关,包括信贷额度、业务人员存款量、中间业务收入等考核治标,而票据的融资功能能够实现,得益于票据业务需要通过人工交付验收,形成巨大的套利空间。

 

几乎所有的业内人士都谈及,票据业务电子化能够解决票据市场信息不透明的问题,这样银行票据业务人员可以通过央行的系统看到,一张票据从开立到贴现、回购等环节是如何流转的,也能通过票据此时的状态来判断风险。

 

广义上,票据业务电子化有两层含义,一是纸质票据的信息通过计算机系统实现电子化管理;二是发行没有纸质介质的电子票据。

 

在纸质票据电子化方面,一位央行人士透露,央行金融市场司正在论证建立统一的票据交易平台,但一个很大的问题是,纸票电子化之后的法律风险。比如《票据法》要求付款要凭纸票,而电子票据一旦涉及纠纷就会面临法律风险;另外也涉及纸票电子化之后纸票在哪里托管,如果出现纸票流出等托管漏洞,就等于出现了一张票据对应出两个介质,其中的法律责任怎么划分,比较复杂。

 

除了纸票电子化,央行从2008年开始就为ECDS项目(Electronic Commercial Draft System,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立项,该项目于2009年上线电票(即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相比纸票有很多调整,比如付款期由纸质的六个月延长为一年;用电子签名代替签章、难以伪造;票据记载和流通全部电子化。

 

但是,这个系统利用率并不高。一组非官方数据显示,2013年电票仅占银行承兑汇票出票的8.3%,到2014年增长到16.2%,到2015年上半年已增至28.4%。虽然电票占有率的增速可观,但实际占比仍然较低。

 

“而真正意义上的电子票据,应当是在确认电子票据合法性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电子票据交易和清算系统。”央行上海总部的研究人士曾撰文《我国电子票据市场的现状、制约因素和发展路径》指出,实现票据签发、承兑、交付、托管、背书转让、贴现、质押、委托收款全过程的电子化处理才是电子票据的涵义。

 

一位央行人士表示,电票从2009年开启以来在票据市场的规模中占比30%左右,但交易笔数才占10%左右。因为电票的单笔金额高,电票上限最大可达到10亿元,期限最长一年;纸票单张上限最高9999万元,期限最长半年。

 

有业内人士表示,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虽已启用,但汇票到期解付前,在该系统中仅能查询到最后一手的流向信息,若是在他行办理的贴现或转贴现业务,则本行无法查询到相关交易的情况。

 

一位业内人士认为,电票的利率高于纸票导致其推广较慢,利率高是因为纸票操作灵活且不易被监管,使其占银行贷款规模成本更低。

 

此外,电票业务需要票据的接收端也开通业务,所以这会造成一些不便。“这个也是相辅相成的,光自家银行在用,别的银行不用,业务开展也会遇到很多麻烦。”该业内人士表示。

 

电票推广还面临来自企业的阻力。前述央行人士向财新记者表示,纸质票据的电子化,需要商业银行的推广,电子化建设系统比较好的大企业集团的财务公司,电子票据推广的比较好。但是纸质票据主要是中小企业使用,后者电子化程度不高,同时银行面向中小企业客户推广的积极性也不大。商业银行一贯重视大客户,电子票据专业性较强,需要银行培训企业。

 

“监管不可能强制性推动使用电票,只能采取引导的姿态。”他指出,银行推行电票不积极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纸票才有灰色收入的运作空间,基层跑票的业务人员有腾挪的空间;而电票的流转是高度透明化的,转让环节都记录在线上,做不了手脚,同时商业银行也难再利用票据腾挪信贷规模。

 

上海普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指出,在1月纸质票据价格上涨中,流动性快捷交易方便流程可追踪的电票优势尽显,受到机构追捧,交易活跃度明显上升。1月中旬后电票直贴和转贴价格均低于纸票,以后电票相比纸票的价格优势可能成为常态。

 

不过,前述上海业内人士认为,电票并不意味着万无一失,“尤其在贴现环节比纸票风险更大”。例如纸质票据贴现时,企业、票据中介和银行三方能够坐在一起等待银行办完贴现手续,届时企业可以等到贴现资金到账,银行再取走票;然而使用电票时,如果中介帮企业完成贴现,首先要将电票背书到中介企业名下,贴现款自然也进入中介企业的账目,而非贴现企业的账上。

 

他认为,电票并不能彻底解决问题,根源出自太多中介是靠赚利差的模式盈利,这自然催生出很多违规操作。“按理说应该保证款项直接到达企业的账目,中介只能向银行收取佣金,中介一旦能够碰到钱就有可能动歪心思。”

 

曾刚认为,应该考虑将票据中介纳入监管的框架中。他说,票据中介市场和P2P市场类似,数量众多、较为隐蔽,但是涉及金额巨大,更应该引起监管的重视。他建议,如果牌照监管难以实现,可以选择从银行方面实现监管,比如规定银行的交易对手的资质。

 

有一些业内人士建议,应该为票据中介市场建立“白名单制”,地方和国家的监管部门可以对当地中介进行规范、列出白名单,实行动态审查和管理。“中介多如牛毛,监管部门必须要进行甄别,以正面激励的办法规范这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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