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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私募股权基金误区

2012年03月30日 04:37    来源:新商报

 一、私募股权基金不是证券类基金

  很多人一听“基金”就总是会和普通的“证券基金”联系在一起,其实“基金”这个名称只是一种资金集合的形式,“基金”的种类分很多,而私募股权基金与证券基金和“阳光私募基金”是不一样的,因为这类基金不是直接投资上市流动股,股市的涨跌与此类基金的收益没有直接关系,而是采用非公开方式募集的方式投资非上市的企业,在企业“弱小期”或“成长期”时通过资金形式帮助企业获得原始股,在企业上市后(一般是创业板、中小板)通过卖掉原始股获得巨大的利润。

  二、私募股权基金不是赌博

  很多人一听说“私募基金”就认为是赌博,是不靠谱的事,这是一种严重的误区,私募股权基金绝不是拿钱去“赌”企业是否能上市,而是通过基金公司的专业能力和资源优势,在众多领域的企业中选择多个龙头企业参与股权投资,投资是经过谨慎筛选和多个领域多个企业分散投资的方式来减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预期的,投资的企业不一定会100%都在预期的时间内上市,只要部分企业上市就可以获得超高的利润,部分基金单个投资的企业项目甚至会达到百分之几百的收益。所以,此类投资不是赌博。

  三、私募股权基金不是民间借贷

  不少人也把私募股权基金和“民间借贷”甚至是“高利贷”相提并论,这是极其错误的,民间借贷是一种借钱还债的债务关系,只在乎贷款利息,而不关心借款人的资金用途的外来发展,“高利贷”更是以压榨借款人资金利润来获取自己的暴利,是“杀鸡取卵”的盈利模式;私募股权基金则是建立在基金和企业双方共赢的基础上,基金由于看中了企业未来的发展而用资金帮助企业发展和壮大,和企业捆绑在一起——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是“荣辱与共”共同发展的赢利模式,与民间借贷相差千里。

  四、私募股权基金不是非法集资

  如果说“民间借贷”和“高利贷”的资金来源是以高于银行利息而获得的,则这种资金来源就是非法集资,所谓非法就是没有法律依据,而“私募股权基金”则是严格依照“公司法”,以成立投资公司的形式,投资人以股东的身份参与进去的,私募股权基金一般分2种公司模式,1种是不能超过200人的“股份制”,1种是不能超过50人的“合伙制”,如果超过200人则属于“非法集资”。

  因此,很多私募股权基金参与的门槛都定位300万元起,如果是合伙制达到49名股东,则基金最少能募集1.5亿元,也只有这样的资金规模才能确保投资多个领域的多家龙头企业,才能最大限度的提高成功率、降低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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