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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鼎刘晓人涉嫌非法集资调查 政策不完善成漏洞

2011年01月10日 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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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Venture Capital]  TA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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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当初很傻,我想就凭刘晓人这个名字,也远远超过700万,就这样我们把钱借给他了。”

  6月11日,浙江德清,马为红(化名)还在为自己的借款伤透脑筋。

  从5月4日刘晓人投案自首,到6月10日被正式批捕,红鼎创投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在德清当地闹得沸沸扬扬。

  2009年6月12日,德清县武康镇群益路德清看守所。红鼎创投董事长刘晓人就关押在这里。

  号称“民间天使投资第一人”的刘晓人,几乎是一夜之间由“天使”变成了魔鬼。

  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当地政府统计的一个数据是,刘在社会上累计集资金额达到2.15亿元,其中有1.97亿无法按时偿还。

  精心设计的陷阱

  5月14日,马为红、王小霞、张敏(均为化名)等三人向当地政府信访办反映了被骗一事。

  “看他蛮善良蛮正直的,到我们这里来吃饭,还都是我们请他吃的。”说起当时的借款,马为红有些欲哭无泪。

  按其表述,在今年4月份,马为红等通过中间人王文英将700万资金借给了刘晓人,“这些钱都是个人的钱,有自己家人的,也有亲戚朋友的。”

  记者看到的一份借条显示,2009年3月30日,借款700万元。归还日期是35天,借款人是刘晓人。

  当时,马为红提出了没有担保有些担心,后来刘就说,以红鼎创投这个做担保,“然后他就敲了一个公章。”

  就是红鼎创投的一个公章,让马为红彻底放下心来。“我想就凭刘晓人这个名字,也远远超过700万。”

  “大致投资的资金在2000万左右,没有标榜的那么多(3年投1亿)。”当地一位熟悉红鼎创投的人士称。

  由于红鼎创投投资早期项目,又是以合伙制的形式组建基金,在浙江创投业内,刘晓人被冠以“民间创投第一人”、“民间天使投资人”之称。

  正是刘晓人在创投业的“名声在外”,让马为红等人相信了刘晓人。

  事实上,为获得马为红的信任,刘晓人颇动了一些脑筋。事发后,马为红认为自己是一步步掉进了陷阱。

  首先在4月份之前,中间人王文英以及刘晓人就邀请马为红等去参观公司,并介绍了刘晓人的一些私人资产,以及红鼎创投的一些投资项目等等,反反复复沟通了两三个月。

  当中,刘给借款人看了红鼎创投的一些文件,如杭州市发改委的审批文件,以及刘晓人是杭州大学生创业俱乐部的创业导师等等。

  另外一个促使马为红投钱的是,“刘晓人许诺称,情况好转了,会把红鼎创投的一部分股份给我们,”马为红称。由于先前刘晓人灌输红鼎创投要上市,回报非常丰厚,这个诱惑力促使马为红最终借钱给刘晓人。

  披着天使外衣的魔鬼?

  和马为红一样,一位姓苗的债主也在中间人王文英的鼓吹下,将200多万资金借给了刘晓人。“我老婆与王文英是老亲戚关系。”苗姓债主称。

  第一次借钱是2009年3月,借钱的理由是到杭州西湖边上开发房地产,借款金额81万。“没有借条,口头承诺利息5厘。”

  苗姓债主表示,81万都是从周边邻居朋友借来的。3月底,其中一个朋友要抽回22万,王文英第二天把钱打过来,并支付了4000多元的利息。

  由于这次“良好信誉”。2009年4月3日,王文英对苗姓债主称,刘晓人在杭州做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2500万,红鼎出资7500万。王文英再向苗姓债主借款118万。“口头承诺资金安全,并按一年1万块支付96块利息计算,其中有88万按2.5分的利息计算。”

  后来又说资金不够,苗姓债主在4月20日打给对方30万,4月26日打了10万,4月30日再打22万。

  几天后,刘晓人投案自首。此后,中间人王文英给苗姓债主写了5张借条,“现在王文英和她丈夫儿子全家逃跑了,找不到了。”记者面前的苗姓债主苦笑说,我是男人,还好一些,老婆早就承受不了这个打击了。

  按照以往介绍,刘晓人生于1965年8月4日,17岁时靠500元创业,经营根雕、鸡血石、工艺品和茶叶贸易,赚得第一桶金。

  德清当地熟悉刘晓人的知情者告诉记者,刘在德清武康经营一家“红韵坊故乡茶馆”,偶然间给朋友拆借资金,开始只是几十万资金,后来当地的一些社会人员找到刘晓人,将钱放贷给刘,再让刘找下家,从中收取高额利息。

  上述知情者称,除了将资金高息放贷给一些民营企业,红韵坊故乡茶馆是刘晓人周转资金的生意之一,但后来生意慢慢变得惨淡。

  除了创投之外,刘晓人还在当地购置了兴隆大厦的一层房产,“包括装修投资近3000万。”但不知何故,房产证上的拥有人是一位姚姓的债主。

  据悉,在此项房产投资者上,刘晓人出资70%,姚姓债主出资30%。

  也就在今年2、3月份,这位姚姓债主看到刘晓人的实力今非昔比,就提出拿回原先投资的5800万元资金。

  该知情人士称,按照刘晓人原先的计划,在今年4月份,刘晓人就要成立新的创投基金。“政府的出资已经谈好,后面他就来民间集资,包括上述债权人的借款,都是为这个准备的。”知情者称。

  姚姓债主得知创投基金的事后,向相关部门提起诉讼,希望冻结该基金中的钱拿回5800万的本金。

  这成为压垮刘晓人的一根稻草,“其他放款的债主也纷纷要拿回投资,”一时逼债者让刘晓人倍感压力。

  5月4日,刘选择了投案自首。

  6月10日,刘被正式批捕。

  据悉,此前的红鼎创投联合创始人也因为刘晓人个人大量非法集资,没有一分钱用在红鼎创投公司,在两年前愤然离职。

  非吸之罪

  事实上,3年间,刘晓人在高利贷的泥潭中越陷越深,一方面其给投资人有保底承诺,有的短期借贷月息高达30%。另一方面,随着去年金融危机的加剧,许多公司无法偿还借款,出现很多坏账,刘的资金链开始断裂。

  政府方面统计后表示,刘晓人涉及非法集资的资金总额在2亿左右。

  大成律师事务所邱建新律师表示,刘晓人的行为是打着创投旗号从事非法集资,已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首先,刘晓人的集资对象很可能是不特定的,没有投资门槛,相当于公开发行。其次,刘的集资有一个保底付息的承诺,如果是投资的话,是没有保底的,这两个条件结合在一起的话,就是非法集资了。

  股权投资基金,包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和创业投资基金(VC),指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由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资产,由托管机构托管股权投资基金资产,主要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增值服务的集合投资方式,投资收益由投资者共享,投资风险由投资者共担。

  很显然,刘晓人的集资行为,与上述规定大相径庭。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周峰律师表示,股权投资基金和非法集资的一个显著区别是,在投资基金中投资人是要成为股东或有限合伙人,而非法集资是债权关系。

  浙商创投副总裁华晔宇表示,目前国内的股权投资管理办法还没有出来,创投公司自己要先规范起来,防止滑入非法集资的泥潭。

  据悉,目前在PE行业,股权投资基金的普遍做法是,首先在工商局进行企业名称登记,然后拿出一个详细的基金说明书,包括金额大小,起点跟终点,比如说不低于多少,不高于多少,确定基金规模。

  同时规定投资人该享有的权利、投资方向、管理团队、托管银行以及存续时间等等。在人数方面也有规定。在VC、PE企业中,投资人不能超过50人,有限公司与合伙企业都是50个人,这是《公司法》以及《合伙企业法》明确规定的。而超过50个人,就涉嫌非法集资。

  但在出资人的投资门槛上,国家还没有明确规定。

  据悉,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已经形成基本草案,准备最近上报国务院。

  而就是因为国家法规的滞后,许多创投公司打着“创投”旗号,进行非法集资,进而挪作炒股、放高利贷等违法行为。

  华晔宇称,非法集资往往是民间借贷里面比较多,做股权投资基金的非法集资其实是很少的。

  但事实上,就在刘晓人自首后不久,德厚资本执行合伙人黄浩,也因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5月10日,在其与海南五指山集团股权置换签约仪式结束后,被上海市经侦部门带走。据悉,“原因是有保底条款。”

  按照国内法律,自然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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