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商战,尘埃落定。
2012年07月16日 02:15
来源:中国风险投资网编辑部
王晋添
[打印本稿]
广药集团与16号公布,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期为2012年7月13日的民事裁定书。根据裁定书内容宣称,北京一中院就鸿道(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撤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12年5月9日作出的仲裁裁决的申请作出裁定,驳回鸿道集团提出的撤销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2)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240号仲裁裁决的申请。
该裁定为终审裁定,可以说是暂时为加多宝与广药集团就“王老吉”商标这争划上了句号。虽然到现在为止,加多宝相关方面,仍就在这个问题上面力求“翻盘”,并出示了相关的从未公布过的《商标许可协议》,他的具体作用给我们暂且先不论,在纵终审裁定已经下来的情况下, 加多宝想要“翻盘”成功的可能性我想是非常小的了。并且根据相关的文件看,这份文件,加多宝集团也是在控诉,加多宝集团使用的王老吉商标权限仍在有限期限内。 从广药集团高调的宣布回收王老吉的商标,到现今终审裁定的下达。或许可以给我们带来很多的借鉴机会,也反映出了只是产权,专利保护等方面,在中国相关的商业领导者的身上意识是比较薄弱的,但是这方面在商业里面又是极其重要的。 |
相关阅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