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直投四年拷问 34公司砸102亿下注229项目
卸下重负,才能展开想象。 在此前举行的一次券商直投业务内部座谈会上,中国证券业协会的人士表示,券商直投业务自2007年试点以来,已经有34家证券公司获准设立了直投子公司,注册资本总体为216亿元,28家直投子公司已经正式对外直接投资项目总计229个,投资总额102亿元,其中有29个项目已经上市。 从2007年9月的试点开放开始,券商直投业务试点已经运行了将近4年时间。随着2009年创业板推出之后,直投公司一下子被放到聚光灯之下,各方面的市场质疑如潮水般向其涌来,有人质疑券商投行的保荐项目同时又有直投公司的投资,那么券商可能就有动力为了直投公司的收益,在保荐该项目时放宽标准,甚至过度包装、帮助公司推高发行定价等。 但是,这种广为传播的逻辑的成立与事实的正确是否能画上等号? “在中国的市场环境下,舆论对于"保荐+直投"的质疑,主要源于整个资本市场的市场化仍有待改进的现状,因此,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并不在直投公司运营模式,而是整个资本市场的市场化程度。在当前现状下,对于直投业务的监管,则应主要在于直投业务的独立性和经营自主权,而不是其独立主体地位。由于直投+保荐模式在商业伦理及政策法律层面均不构成实际障碍,因此监管的重点应针对内部个人层面的利益寻租。”投中集团的首席分析师李玮栋指出。 直投、保荐项目重叠背后 根据招商证券的研究数据显示,在券商直投子公司及其参股的产业基金所投资企业中,截至4月底,已有41 家直投项目上市,其中28家采用“直投+保荐”模式,占比达68.29%。而在直投与保荐项目重叠度较高的券商直投子公司中,大多数为投行实力较为雄厚的券商系子公司,比如中信证券直投子公司金石投资与国信证券的直投子公司国信弘盛等。 这背后有其实际原因,“券商直投的发展基本上是2008年才开始起步的,他们对于创投行业的人员和经验都相对匮乏,与专业创投机构的投资能力有一定差距。但是,券商直投却可以通过投行部门来获得相关的项目资源信息,因此,我们也看到在投行业务上具有优势的券商,其直投部门的业绩也齐头并进。”一位国内大型创投机构的北京地区负责人对记者指出。 而这涉及到的相关券商直投公司发展阶段的原因,“正因为券商直投是个新兴的机构,它就更需要在短期内用业绩来证明自己的实力从而争取更多的投入或支持。”上述负责人指出。 以国信弘盛为例,据国信弘盛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黄晖介绍, 2009年国信弘盛的投资起步大多是以国信投行接触中的拟服务客户作为投资的主要目标企业。但这些项目整个投资过程中,国信弘盛都是作为投资机构独立运行的。 “在其成立初期,作为一个新进入市场的投资机构,要在竞争充分的投资市场快速崛起,自然要依托券商的资源基础。但这种资源的依托是合规的。”黄晖指出。 “直投和投行在确保各自独立性的前提下的协作是有利的,比如我们在2009年初投资的"张化机"项目,是国信投行部门已经接触的企业,当时还没进入股改阶段。当时企业正在上马的大型重型装备制造项目需要的资金量较大,但当时正处金融危机过后,融资环境不好的情况下,由于是投行的服务企业,直投公司对企业自然有一定信任基础,国信弘盛在独立进行综合尽调后和独立决策后,在企业发展关键时期及时给与企业资金支持。”黄晖详细解读了投行与直投项目重叠的过程。 而在经历过这种成立初期的依托券商资源基础的情况后,国信弘盛也开始调整其业务结构,据黄晖介绍,在2010年后,国信弘盛投资的企业有的是在投行尚未深入调研之前,直投公司先于投行深入调研项目;有的是在投资完成后还没有确定投资银行等专业机构。投资阶段比初期提前,大多是投资后计划一至三年后才申报的企业。 “我们投资的常州晶雪制冷设备公司,是国信投行还没有深入介入之前,由国信弘盛对企业进行全面调研后投资的,投资后直投团队以股东身份为企业提供合规性等规范工作帮助,使企业业务发展和运作合规性进一步接近上市要求,企业同时也加深了国信的信任,希望国信投公司为其提供行上市服务。” “2010年随着团队建设,投资的项目和2009年有很大差别,基本上是投行介入之前进行投资。而在2011年开始,我们的绝大部分项目是在还没有确定投行的阶段就已经进入了。”其指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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