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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细则“过严” 支付企业火线调整

2011年01月27日 10:17    来源:市场研究部    刘祉恒

    第三方支付内部人士表示,现在调整的主要难点一是准备资金,二是备付金只能存在一家银行一个账户。

  “虽然现在颁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只是征求意见稿,但最终版本变动的可能性不会太大。”9月29日,有第三方支付公司人士告诉记者,各家公司都已经开始按照细则进行调整。

  但是,对于其中关于备付金以及托管银行等重要问题,第三方支付企业仍然对之抱有松动的期望。“我们一方面在按照央行的规定调整业务,一方面还在看最终的细则有没有变动的空间,现在是一个双向的沟通过程。”

  据记者了解,今年6月央行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之初,由于《办法》部分条款直接影响到第三方支付公司开展业务的方式,当时就有第三方支付企业寄希望于细则能有松动。

  如今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布,对于核心的备付金等问题有了更严格的规定。“这可能会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但对于大公司申请牌照并不会造成太大障碍。”上述人士表示。

  记者了解到,一些第三方支付企业从9月初就在准备牌照申请所需材料,近日细则出台之后,“比原来更有方向了。”一方面抓紧进行业务调整,另一方面也在沟通“细则改动的空间”。

  不过,由于最终细则尚未敲定,所以并没有第三方支付公司正式递交牌照申请。

  备付金问题

  “目前发布的管理办法大方向是好的,但一些细则感觉规定得太细太死,有的可能已经与实际操作脱轨了,比如备付金保证金问题。”有第三方支付企业人士评价。

  事实上,在细则出台前央行召集行业企业的讨论会中,备付金问题就一直是第三方支付公司反映的焦点问题。

  根据《办法》规定,支付机构的实缴货币资本与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0%。这意味着,第三方支付暂存周转的客户资金越多,其需要另外准备的保证金也就越多。

  以支付宝为例,按照日均资金沉淀规模约100亿元计算,支付宝需要准备的相应保证金就需10亿元以上。随着支付宝业务的扩大保证金也要随之扩大。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主任潘辛平认为,商业银行由于放贷存在风险,所以需要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保证。而支付机构并不存在这样的风险,所以看不到付出这部分资金成本的必要性。

  因此,各家支付公司也都寄希望于细则能对此有所松动。但是在日前公布的细则征求意见稿中,对备付金做了更严格的规定:客户备付金是指支付机构持有的客户预存或留存的货币资金,以及由支付机构代收或代付的货币资金。

  客户备付金包括:收款人或付款人委托保管的货币资金;收款人委托收取的、且支付机构实际收到的货币资金;付款人委托支付的、但支付机构尚未付出的货币资金;预付卡中未使用的预付价值对应的货币资金。

  这意味着,不光支付宝、财付通等账户型支付企业受影响,主打企业业务的网关型支付公司也将付出很大一部分的资金成本。上述人士指出,“这会极大地加重第三方支付的成本,并最终转嫁到用户身上。”

  不过,快钱CEO关国光则认为,“我们系统内的资金基本上都是当天流入、当天流出,有时候我们甚至还会帮客户垫款,所以基本没有资金沉淀,备付金对我们没有影响。”

  前述业内人士指出,“细则出台前后我们一直在和相关部门沟通,希望不用限制得那么细,束缚创新的发展。”

        开始调整

  “现在各家公司都已经开始调整为牌照准备了,不可能等到细则正式确定之后再做,那时候就晚了。”第三方支付内部人士表示,现在调整的主要难点一是准备资金,二是备付金只能存在一家银行一个账户。

  易观国际分析师曹飞表示,央行去年就开始对第三方支付摸底,无论是《办法》还是细则都跟行业企业有过多轮沟通,所以各家公司的准备工作都一直在做。“目前面临比较大的调整就是备付金存管银行问题。”

  据潘辛平介绍,之前第三方支付企业一般的操作办法是:通过在不同银行,甚至同一银行不同分行,设立支付备付账号,使得原来必须经过跨行或异地的支付,变成了快捷便宜的同行、本地支付,顺应电子商务的发展。

  而根据办法的规定,“支付机构只能选择一家商业银行作为备付金存管银行,且在该商业银行的一个分支机构只能开立一个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潘认为,这会完全封死支付机构的便捷之路。

  有第三方支付企业高管评价:“这一条款会极大地加重第三方支付的运作成本,尤其是原来与各家银行谈判的打包费用优势将失去,这部分成本很有可能被迫让用户承担。”

  不过,曹飞认为,央行超级网银系统的推出就是为了应对这一问题,所以支付企业要开始调整自己的操作流程,适应新的结算体系。

  另外,细则第四十七条还规定,支付机构不得为客户预支其尚未到达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的货币资金。这有可能使得第三方支付公司垫付等灵活的服务手段失效。

  “如果完全按照办法和细则的规定,第三方支付公司需要调整的地方确实很多。现在我们一方面在调整自己业务,另一方面也在做最后的努力,希望最终的细则能有松动。”上述高管表示。

  申请牌照

  “理论上9月1日就可以开始申请支付牌照了,但大家都在等最终的细则出来。”有支付企业人士表示,虽然业内对一些细节规定仍有担忧,但市场上的主要公司对获得牌照普遍持乐观态度。

  事实上,之前包括快钱、财付通、易宝、环讯等各主要支付企业都曾因卷入网络赌博或者洗钱问题受到牵连。但是从目前的形势来看,过往的这些擦边球行为并不会成为企业申请牌照的障碍。

  “从这次的细则看,强调了反洗钱以及保障客户资金安全的规定,并未提及过往的行为会导致停牌。”上述人士表示,对于支付公司是否有牵连,强调的是其对于相关违法事实是否明知或应知,以及是否与相关违法行为方存在共犯嫌疑。

  关国光认为,在反洗钱方面,支付企业、金融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等多方进一步提升合力效应,才能起到更为明显的效用,“现在细则出台,也从政策层面上,为支付企业与多方主管部门通力合作建立了制度化的桥梁和保障。”

  据记者了解,部分第三方支付企业从9月开始已经在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等待正式细则出台之后,第一时间递交申请。

  央行遴选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 17家企业入围

  从申报情况看,拟申请业务类型主要有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及预付卡业务。前两者业务发展更成熟,获批可能性更大。

  12月29日,记者独家获悉,首批第三方支付企业正规军将从17家进入央行公示程序的申报企业中产生,分别是北京6家,上海6家,深圳2家,杭州、广州、海南各一家,其中银联系就有4家。

  从申报情况来看,拟申请业务类型主要有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及预付卡业务。以前两者更为主流,业务发展更为成熟,获批可能性更大。

  17家优选

  “去年,第三方支付企业有300多家,到去年4月在央行报备的有130多家,而今年相关规定出台后,最终进入央行正式公示程序的只有17家。首批牌照也将从这17家中产生,竞争十分激烈。”12月29日,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记者另获悉,目前上述17家第三方支付企业已在央行官网发布了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公告。

  具体名单是:北京6家,分别为北京商服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联通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通融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 北京数字王府井科技有限公司、钱袋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6家,分别是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上海东方电子 支付有限公司、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2家,分别是快付通公司、财付通公司;杭州、 广州、海南各1家,分别为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有限公司、海南新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其中有四家是银联系支付企业,即北京银联、上海银联、广州银联及数字王府井。

  按照申报程序,各第三方支付企业向其所在地的央行分支机构提交《支付业务许可证》申请,然后汇总到央行汇审,接到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的方可公示,期限一般为3天。

  “上周各家企业陆陆续续接到受理通知书,21号到24号之间,17家企业的申请公告相继在各地央行网站上公示出来。”该人士称,但17家企业是否能全部拿到牌照,或者其申请的业务是否能全部获批,未为可知。

而记者29日查阅资料时发现,央行北京营管部、上海分行已撤下相关企业的申请公告。

  按照我国相关法规,行政机关一般须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做出许可决定,因此首批牌照出炉指日可待。

  互联网与银行卡收单受青睐

  记者在搜集17家企业的申请公告后发现,候选企业拟申请的支付业务类型主要为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及预付卡业务,其中,大部分企业选择了互联网支付业务和银行卡收单两大业务类型,还有一些企业同时申请了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业务。

  另外,申报材料披露的内容主要有企业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出资人情况、财务状况,拟申请的支付业务申请人营业场所,以及支付业务设施的技术安全检测认证证明等。

  目前,申请企业最大的注册资本为5亿元,如腾讯公司旗下的财付通及阿里巴巴公司旗下的支付宝,最小的注册资本3000万。

  相信首批非金融支付机构正规军的诞生,将对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发展带来量变到质变的突破。

  易观国际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前三季度,中国互联网支付市场(即线上交易)总规模达到7255亿元。该机构认为,到2010年底,国内第三方支付市场规模将轻松突破1万亿元。

  自收编第三方支付机构后,央行对该行业的规范梳理快马加鞭。今年6月以来,央行相继出台管理规定明确第三方支付服务法定地位,并对该业务及行业监管进行细化。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鉴于第三方支付业务类型多样,且经营模式极具差异性,央行可能会针对不同类型的支付企业继续出台更详细的实施细则或操作办法,而这一切或将在首批牌照发布后,视具体的行业监管工作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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