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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风险应该由市场去过滤

2011年01月10日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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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Venture Capital]  TA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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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次2009全球PE北京论坛上,PE的监管问题是个热点话题。在对PE的监管方面,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协会副会长、中科招商董事长单祥双认为:“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本身是一个市场化的依法行事的一个经济行为,它本身都在遵循着公司法,遵循着经济法,遵循着合同法,换句话说,我们国家现行的已经设立和执行的这种各项法律法规,已经框定了或者监管了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的行为。”

  从单祥双的观点来看,他认为股权投资的风险,股权投资基金的风险不能够被夸大。市场的风险应该由市场去过滤,而不应该由协会,更不应该由政府来过滤市场的风险,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本身是LP和GP之间合作进行的一种相互促进的一种经济行为,这种风险的本质它是一个投融资的风险,那么这种风险的本质应该由LP和GP在双方合作关系的界定,双方合作条件的谈判和约束当中给予界定。

  单祥双表示:“作为一个行业内从业接近十年的一个职业投资人的角度上,我们自身的感觉不是缺乏监管,中国的股权投资行业不是缺乏监管,不是没有监管,而是过渡监管。在PE的行业发展过程中,LP正在或者是已经在走向成熟,本来应该属于GP的权利被LP剥夺了,中国的GP到目前为止也永远是弱势群体。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讲,我们被过渡监管了。基于上述这几个观点,我认为股权投资基金行业需要监管,或者是需要行业自律的话,一定是宽松的、适度的,以发展为前提或主动力的这种监管。”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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