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优先股配套规则将推出
2015年02月14日 11:19
来源:中国风险投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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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挂牌公司发行优先股将将成为现实。2月13日,全国股转系统发布《关于发布证券指数及挂牌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证券编码规则的公告》,明确了挂牌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编码规则。 去年9月份,中国证监会制定并发布了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优先股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包括《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定向发行优先股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8号—定向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明确了试点期间优先股的发行主体、豁免核准、转让场所等问题,规范了优先股定向发行环节信息披露的内容、格式及申请文件。 两个配套文件的制定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放松管制”的市场化改革方向,简化行政许可程序,将非上市公众公司定向发行优先股主要交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审查,证监会豁免核准,仅在公司优先股和普通股人数合并累计超过200人、注册在境内的境外上市公司境内发行优先股时由证监会核准;二是秉承“适度、客观、弹性”的信息披露监管理念,大幅简化披露内容,突出重要信息,减少主观性分析,鼓励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自主披露,降低公司合规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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