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投资的是企业家本人
技术已经改变了商业和私人情境下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方式,这是一种有所保留的说法。人们在找工作、理财、寻找伴侣时多是面对电脑屏幕而非真人,这在十五年前是不可想象的。 尽管许多活动在过去的二十年里转移到了线上,但是包括私人投资和融资在内的这一领域仍然坚守以会面和握手介绍的方式进行。 2013年底,JOBS法案Title II条例的实施改变了这一切,企业可以公开向投资人筹集资金,也就是大范围筹资。《D条例》的《506规则》让企业家们能够以直接、公开的方式在诸如EarlyShares之类的门户网站上向认证过的投资人筹集资金。 无处不在的在线交流也让许多融资企业家做出了一些危险性假定:网络可以很容易地将匿名方转化为长期的合作伙伴;获取投资者的注意力要比获取他们的信任更重要。 但是增加的访问量并不总是等同于这些潜在投资者能够转化为真正的投资人。当寻求一次在线融资时,企业家通常会会高估自己产品的潜力。我们来看一看企业家们一些典型的错误假定: 扩散性:“我的企业已经获得了大量媒体版面和社交媒体的关注。如果土豆沙拉都能众所周知的话,我的投资也能。” 广泛吸引力:“媒体报道说投资者们正因我所处行业日益增多的机会而躁动。我的企业就是他们所寻求的。” 直觉:“这是一次颠覆性的创新。当人们听到我的公司时,他们就会想要成为其中一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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