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注册制如箭在弦:宽进宽出
在11月19日这一天,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到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都不约而同的将目光聚焦在了新股发行注册制改革这一问题上。 当天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关注实体经济的融资难问题,并首次提出要加快出台股票发行注册制方案,以及取消股票发行的持续盈利条件,降低小微和创新型企业上市门槛等。 这一现象在2012年2月时任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发出“IPO不审行不行”的惊天一问之前,还从未有过。 对此,民生证券研究院执行院长、首席宏观研究员管清友表示,降融资成本仍是现阶段经济政策的核心目标之一。而这或许正是高层急于推进直接融资系统改革的初衷。 11月20日,华南一家上市券商有关负责人也称,未来注册制得以实行或将有助于解决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困境问题。 管清友也认为,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有望加快。其理由在于,非标转标之后,大量的融资需求需要直接融资来承接,包括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融资,但中国这两项融资的比例不到15%,远低于发达国家以及印度、巴西等新兴经济体70%以上的平均水平。其中股票市场的差距尤为明显。 不仅如此,在定价功能不健全、人为控制发行流量等情况下,IPO财富增值效应显著,这让很多并无融资需求的优质企业,为了实现资产证券化,享受A股市场带来的财富溢价,大量涌入IPO排队大军,挤占为数不多的上市名额,反而让大量急于上市融资的新型业态公司无奈放弃A股,如京东、阿里巴巴等就只能远赴海外市场。 对此,上述华南上市券商负责人也认为,实施注册制后,监管机构除了会对拟上市公司实行严格的监管和法律约束,对欺诈上市的发行人进行严厉追责外,预计还会实行“宽进宽出”的市场监管制度。 “在前端,对证券发行相关信息和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进行审查,不做实质性判断,真正落实发行市场化改革。在后端,把注册制所要求必备的退市制度纳入总体制度框架中,并严格执行。”该负责人称,“一旦企业盈利状况等得不到改善,信披不合规,触发退市条款就要坚决退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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