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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十条”利好险资投资

2014年11月08日 06:40    来源:中国风险投资网    网络管理员02

  

  据悉,近期出台的“新国十条”明确指定,险资可涉足投资领域,鼓励设立不动产、基础设施、养老等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并允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夹层基金、并购基金、不动产基金等私募基金。

  银行等低成本资金所构成的优先层,融资企业股东资金所构成的劣后层,以及夹层资金所构成的中间层。优先层承担最少风险,同时作为杠杆,提高了中间层的收益。

  一是兼具股、债特性。夹层基金为融资方提供介于高级债权(银行信贷)和股权之间的夹层资本。在国外,夹层基金的投资工具通常为次级债、优先股、可转换债权等标准化或非标准化金融工具。而国内主要是以兼具股、债特性的非标准化工具进行构建。

  二是具有多层次融资结构平衡安全性和收益性。在企业融资结构中夹层基金为优先债权提供安全保障,降低杠杆率;大股东为夹层基金提供信用增级,在固定收益目标无法实现时给予补偿。夹层基金内部采用私募股权基金通用的一般合伙人(GP)、有限合伙人(LP)出资和利润分配模式。

  因此,对于一个最基本的夹层基金交易,最低收益率受融资企业的优先债权成本影响,安全性由大股东提供保障,而超额收益率决定于企业经营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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