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成立3只创投基金:政府投1.5亿
11月3日,广州市市长陈建华主持召开了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投引导资金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广州市战略性主导产业直投资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政府将引导资金通过参股投资、跟进投资等方式,在不干预具体的投资项目选择和运作的前提下,吸引和培育更多创业投资企业,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 据悉,目前,广州已成立3只创业投资基金,每只基金广州政府出资额为5000万元。下一步,广州将减少为企业的直接补贴,更多通过创投基金的方式支持企业发展。 按规定,参股设立的基金由国家资金、地方政府资金及社会募集资金构成,以社会投资为主,包括各类投资机构、大型企业、境外投资者及管理团队等。其中,国家资金参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且不控股;地方政府参股资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国家资金;社会募集资金比例应大于60%。 同时,每支参股基金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2.5亿元;主要发起人的注册资本或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地方政府出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除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外的其他出资人出资额合计不低于1.5亿元,其中除参股基金管理机构外的单个出资人出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除政府出资人外的其他出资人数量一般多于3个(含),不超过15个(含)。 市发改委副主任张晓波透露,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起到引导性作用的企业,以及有原创能力、有引进消化再吸收能力、有知识产权的项目或企业也较为容易获得资金支持。 “他们最需要资金支持,但是社会上的基金往往更注重经济效益,更注重其项目的成熟程度,此类相对投资高风险的企业往往难以获得社会基金的支持。政府拿出资金吸引投资机构建立创业投资基金,也必须按照政府规定的投资方向,对相关企业进行投资,确保企业能够得到支持,起到扶持、引导性作用。” |
相关阅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