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放宽券商IPO监管
2014年09月23日 06:02
来源:中国风险投资网
网络管理员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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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券商的杠杆倍数,即总资产与净资产之比在1——2倍之间,未来可能将大幅提高杠杆率。”一位上海券商总裁表示。
近日,证监会向各地证监局下发了《关于鼓励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本的通知》。证券时报记者获悉,通知要求各券商未来3年至少应通过首次公开发行(IPO)、增资扩股等方式补充资本一次,并在今年年底前报送相关规划。
证监会要求,“原则上各券商未来3年至少应通过IPO上市、增资扩股等方式补充资本一次。”同时各券商应在今年年底前报送未来3年的资本补充规划。
通知显示,证监会未来仅对拟IPO券商的风险管理能力、合规经营意识和治理结构等出具监管意见,取消了“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具有良好成长性”两项审慎性监管要求。
多位券商人士认为,这并不等同于降低IPO上市条件。一位券商研究所所长向记者表示:“这两项审慎性监管要求不是量化指标,并不直接影响上市门槛。”不过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这是与注册制趋同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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