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处罚力度加大
2015年01月03日 02:07
网站管理员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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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江苏证监局,广东证监局和深圳证监局在2014年分别开出14张和15张“罚单”,监管力度之强同样远超往年。仅“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局和深圳局就各自开出9张,其中处罚对象包括“短线交易”、“虚增利润”等。 据监管层查实,迪威视讯2010年、2011年和2012年三年年报全部存在“虚增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的事实”,其2010年-2012年是“通过虚构业务合同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 最终的处罚结果是,“对迪威视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季刚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林劲勋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祝鹏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2014年12月18日,广东局对江苏艾利克斯投资有限公司开出罚单,该局发现“艾利克斯公司作为宝莱特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持有该公司的股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买入后又在六个月内卖出。” 该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47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195条的违法行为,因此“对江苏艾利克斯投资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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