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更广覆盖的普惠金融
按照中央部署,银监会正在牵头推进“发展普惠金融”重点改革任务,以“三农”、小微企业、城市低收入居民、残疾人的金融服务为重点,促进普惠金融发展,提升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和便利度。一方面,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牵头起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先后出台《关于2014年深入推进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农服务“三大工程”的通知》等多项制度及指导意见,推进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进村入社区、阳光信贷和富民惠农金融创新“三大工程”建设,提出力争用3-5年时间实现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总体全覆盖的目标。稳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融资试点,扩大抵质押物范围,为涉农贷款提供更多支持。 另一方面,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将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三农专项金融债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所对应的贷款从计算的分子中扣除,鼓励银行加大对薄弱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 同时,要求银行推广无还本续贷模式,简化小微企业贷款手续,解决贷款期限与实际经营周期错配的问题。探索扩大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范围,鼓励“三农”、小微企业、西部开发等信贷资产入池。至2014年11月末,已有38家机构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2133亿元。 至2014年11月末,银行业新增小微企业贷款2.6万亿元,增速达14.9%,高于平均贷款增速1.9个百分点;新增涉农贷款2.7万亿元(不含票据融资),增速达12.6%,高于平均贷款增速0.7个百分点。全国49个金融机构空白乡镇、2308个城镇社区和318个小微企业集中地区增设了银行网点,50多万个行政村实现了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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