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创新远未发展到过度创新的程度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要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不久前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进一步论述了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九大重要阶段性的特征,改善金融支持,强化金融服务,特别需要加快资本市场、民营银行的准入领域的改革。 第一点要树立强监管重创新的理念; 二是要为银行金融创新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是进一步发挥市场在银行业发展中的绝对性作用; 四是要不断地创新监管手段; 五是积极推动银行业务管理架构改革,提高银行管理专业化水平; 六是进一步加快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要发挥好政府这只看得见手的作用; 七是要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创新的主体责任; 此外,还需要继续加强包括一行三会等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李志磊说,金融创新不足的现状和要求银行业加快创新的步伐;市场环境的变化,要求银行业加快金融创新;互联网新兴技术的应用,要求银行业不断地加快创新;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要求银行业加快创新;我们正处于一个难得的历史机遇期,要求银行业必须牢牢把握住这个机会,加快创新的步伐。 银行业不断创新发展的态势,也对监管者提出了新的挑战,历来创新和风险并存,如何科学把握平衡好创新与监管之间的关系,将对我国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长期稳定的问题和金融创新提供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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