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助力低空空域发展
2014年11月20日 02:39
网站管理员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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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分析来看,《低空空域管理使用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已于今年7月成型。意见稿从空域分类划设、空域准入使用、飞行计划审批报备、相关服务保障、行业监管和违法违规飞行查处五大方面,就未来我国真高1000米以下低空空域的管理使用进行了详细、有实操性的规定,将作为我国低空空域使用管理的基本依据。根据意见稿的划分原则,未来全国的监视和报告空域比例将大幅提升,由过去孤立分布状态变为“局部连成一片”的态势。 此外,意见稿还首次提出,低空空域实行“动态管理、灵活使用”。即军航战备训练和执行紧急任务需要使用低空空域时,可将监视、报告空域调整为临时管制空域;遇紧急突发事件、地方政府组织重大活动、军用机场无飞行活动等,可临时调整低空空域类型,适时放宽低空空域使用权限。 业内人士指出,低空空域管理改革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军队、民航、地方政府等,也涉及管理理念更新、管理权利责任调整、法规标准完善和机制模式创新等等,需要站在全局高度统筹谋划和协调配合。促进中国特色的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是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最终目的;确保空防安全、航空安全,是推进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重要前提和基本要求。有规矩才能成方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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