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平台存量债务如何划定?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得知,因部委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在如何甄别融资平台中的政府性债务时亦有不同看法。 43号文称,对企事业单位举借的债务,凡属于政府应当偿还的债务,相应纳入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然后将政府存量债务逐级汇总上报国务院。对于具体如何鉴定,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尚未印发具体细则。 前述融资平台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从平台公司的角度来讲,希望有更多的债务划定为政府债务,这样剥离后的公司负担要轻一些,便于此后展开正常经营。”但是,按照现有预算管理体制,政府的债务率越高,其年度可发行的债券额度会越低。 江浙地区一债务率超过100%的区县财政局局长就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希望将更多的存量债务留在融资平台。他解释称,如果融资平台更多的债务被认定为政府债务,一方面提高了当地政府债务率,从省财政厅分到的债务资金可能降低;另外,财政的负担已较重,即使允许通过发行政府债券置换,分到政府债券额度太小:在融资平台不具有政府融资功能的前提下,分到的政府债券不足以偿还存量债务,更不可能有剩余的基建资金。 上述人士所在区县截至2012年的政府性债务当年还本付息额为40多亿,但是2014年省财政厅通过自发自还债券分配到当地的额度约2亿。“全省自发自还债券130多亿,总计80个多县,分到我们县域的债务资金已经算多的了。”他说。 这位财政局长面临的困境,固然有债务率较高的问题,但是与地方政府债券规模不高也有关联。财政部的数据显示,地方政府债券从2009年的2000亿元逐步增加,2013年增加至3500亿,2014年是4000亿。市场预计,随着中央政府力推债务阳光化,明年地方政府发债规模将会显著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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