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改革11月或见分晓
保监会此前会向各财险公司发布了《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在业内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目前,正在保监会走内部流程。具体条款已修改完毕,预计10月末至11月期间将向社会下发征求意见稿。”丁鹏表示。 安联财险COO宋玄壁曾撰文称,按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征求意见方案,所有的改变几乎都直接体现在了保费的计算公式的变化上: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费率调整系数。 了解到,其中基准纯风险保费中,将按现行基准保费对应的赔付成本比例切换,并通过对车型定价的测算引入“车系系数”。 针对保费计算公式中的首个变量——“基准纯风险保费”,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精算处姚吉呈表示,测算组测算得到2013年事故年度赔付率结果为63.9%,在二级校验中再测算得到2013年保单单独赔付率结果为65.1%,故暂采取纯风险保费65%的水平予以平移。 公式中的第二个变量“附加费用率”,其数值则选择平移2012年-2013年行业费用率的均值水平——35%。 宋玄壁的撰文中亦提到,新公式下,附加费用率正式成为保险公司自负盈亏的根本原因。这一指标可以理解为业务获取成本与公司的运营成本。 保监会分地区案例测算数据显示,广东、云南、西藏、河南、山东、河北、甘肃、吉林等多省份的车险费率均大于高于40%,四川、广西、湖北、安徽、山西、陕西等省份车险费率低于37%,贵州、重庆、青海、宁夏四省的车险费率低于35%,湖南、江西、福建、浙江、江苏五地则低于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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