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市商亦有亏损风险
但是这里有了一个问题――在没有涨跌停限制、且投资者只能和做市商成交的背景下,是否会出现一些股票在由协议变更为做市制度的当天就出现开盘暴涨,或是做市商盘中操纵股价的情况呢? 对此,新三板资深人士程晓明先生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每只新三板股票的做市商不止一家,且是不断地双向报价;如果做市商哄抬价格,它会增加做市商的买入成本,因此一般来说不会出现操纵股价的情况。 对于做市商来说,赚取稳定的差价是很重要的。但是,做市商仍然存在因为资本市场行情不好而出现亏损的风险,特别是在国内目前没有对冲机制的情况下更是如此。“目前不能确定新三板实施做市交易的股票周一开盘价会定在什么水平。投资者最应该关注最终的收盘价和平均价。” 申银万国也指出,做市商的核心就在于提供估值和流动性。“做市商需要与买卖双方交易,充当流动性提供者,很大程度上能解决交易缺少对手方的情况;另外,做市商尤其是主办券商对其推荐公司有信息优势,在对公司投资价值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供报价,再经过竞争性的报价和市场双向选择,推动股票价格不断地走向公司内在和公允价值,如果错估将给做市商自身造成损失。 新三板实施传统竞争性做市商制度,挂牌公司必须拥有2家以上(含2家)做市商,这种制度设计既引入了竞争,提高了市场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又保证了券商的做市积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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