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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老制度契合的共识

2014年08月13日 02:01    网站管理员06

 

  目前仍然待审的600余家企业,可能都将面临类似的问题和争论。

  银河证券首席总裁顾问左小蕾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炒新”、“打新”是多年的死结。股票的发行价格不再由它本身的价值决定,而是由交易价格决定。这是极其不合理的,严重打乱了市场秩序,对市场的健康良性没有半点好处。

  “市场经济的现状下,简政放权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作为应对,应该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和完善的处罚退市制度。”左小蕾认为。

  实际上针对注册制实施后,如何避免不做实质性审核所带来的问题,多数受访学者均有一整套逻辑,且在大致方向上产生共识。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长王国刚认为,首先要建立负面清单,其次可以引进根据个股股价为标准的退市制度。

  尹中立表示,改革真正的重点应该是在二级市场的制度化规范上,只有司法公正创造出好的大环境,才能逐步解决市场长久以来的问题,改革才能顺利进行。

  刚刚卸任发审委委员的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李曙光对此颇为认同,尤其对于退市制度,其坦言,国内应走出“情理法”的怪圈,而做多“法理情”,通过司法环境的改善,排除人情社会对于法律的干扰。

  “让发行人、投资者、中介机构存在利益的制约相互抗衡,理性上市、理性投资,才能使市场配置规律真正发挥作用,市场才能得到健康发展。”左小蕾认为。

  “目前,监管层能做的只有无为而治。”尹中立说,证监会正在积极搭建注册制下的新的审核流程框架,无为而治的逻辑背后,是有所为有所不为,如何完成新旧制度的契合才是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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