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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审委委员结构的“微调”溯源

2014年08月13日 01:58    网站管理员06

 

  事实上,增加买方力量源自于一次主席办公会上的讨论。在当时的会议上,来自交易所的代表提出,发审委应增加买方机构力量,这也得到了证监会主席肖钢的认可,随之,一场针对发审委委员结构的微调便开始了。

  首先是在4月23日,对即将来到的主板发审委委员轮换,证监会抛出了一份有着大变化的名单。

  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在委员来源方面作了调整,大幅增加市场买方的投资者代表。增加了来自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的委员数量,新从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保险公司从事投资管理的专业人员中选聘委员,并从上市公司董秘中选聘委员。此外,还新增来自香港证监会和香港交易所的委员各1名。

  而以往的候选人大多来自于会计师、律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例如第十四届主板发审委委员构成中,专职委员有9名来自于会计师事务所、5名来自于律所、一名来自于资产评估机构,而来自于基金管理公司的两名委员则皆为兼职委员。

  当时被轮换的7名新当选专职委员,皆来自于中介机构。在最新一届的主板发审委名单中,相当于新增5名来自买方机构的专职委员,一名来自于上市公司董秘的兼职委员,由此16名专职委员中有6名买方机构成员,结构发生巨变。

  这一进一退间,是过渡至注册制改革中的核心点—以信息披露为中心。

  “法律和财务的发审委委员,在短时间接触发行公司的情况下,未必比预审员更专业细致。在未来注册制改革中更注重信息披露的态势下,发审委再把一次财务法律关的需求在减少。”一位接近监管层人士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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