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鼓励发展绿色轮胎 概念股值得关注
据了解,符合《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首批企业名单日前公布,名单包含11个省市的23家企业,上市公司赛轮股份在列。 工信部表示,本次公布的企业名单,经过了企业申报、主管部门初审、专家复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并征得环保部的同意。 早在2012年7月,工信部公布《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和《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明确要求,已建成的轮胎翻新企业年综合生产能力要在2万标准折算条以上,已建成的废轮胎综合利用企业年处理能力不得低于1万吨。 随着中国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废旧轮胎翻新市场逐步活跃,赛轮股份、黔轮胎等上市公司纷纷加速在此方面的布局。 据工信部网站消息,为加快推动轮胎行业结构调整,规范生产经营秩序,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引导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信部研究编制了《轮胎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新建和改扩建载重汽车子午线轮胎项目,一次形成生产能力应达到年产120万条以上;新建、改扩建轻型载重汽车子午线轮胎和轿车子午线轮胎项目,一次形成生产能力应达到年产600万条以上;新建和改扩建工程机械轮胎(巨型工程机械轮胎除外)项目,一次形成生产能力应达到年产3万条以上。 征求意见稿显示,将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安全的绿色轮胎;轮胎生产企业应当具备健全的能源管理体系;现有轮胎企业应在2017年底前通过节能技术改造等达到轮胎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 征求意见稿从企业布局和规模要求、工艺、质量和装备、能源和资源消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公告管理等方面,对轮胎行业准入做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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