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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局狂欢节前对电商提出要求:先行赔付放首位

2013年11月07日 08:37    来源:中国风险投资网    网站管理员06

11月6日,针对即将到来的“双11”网购高峰促销日,北京工商局对电子商务企业进行行政指导集中约见了京东商城等16家电子商务企业

市工商局要求企业应给予消费者7日的冷静期,一旦因商品或服务质量问题出现消费纠纷,企业应先行赔付消费者,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

    据介绍,冬季网络销售热潮一般从11月持续到次年2月。市工商局统计数据显示,今年涉及电子商务的消费投诉量占投诉总量的50%.

    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有:商家单方面取消订单、不履行促销活动的兑换承诺;商家拖延送货、拖延承担退换修的责任;电子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网站页面对商品的宣传与实际不符;售后人员保障方面存在问题,消费纠纷无法得到及时处理;页面出现“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的霸王条款,或“百分之百”的绝对性用语等。

    针对上述问题,市工商局提前警示电子商务企业经营者,要求企业在促销活动中,针对特定促销时段,应配备足够售前、售后人员,积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

    市工商局还要求各企业做好应急预案工作。在开展促销活动前夕,企业应做好充足的商品准备和技术支持准备以及应对突发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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