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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动东北粮食收购投资 中央财政实行补贴政策

2013年11月29日 10:39    来源:中国风险投资网    网站管理员09

近日财政部调动粮食企业收购的积极性,缓解农民“卖粮难”问题会同多个部门印发通知,提出了对采购东北地区2013年产粳稻、玉米实施费用补贴。

 

    通知指出若是南方饲料消费省份到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采购玉米或是东北三省之外的其他28个省份到黑龙江、吉林和辽宁采购粳稻,凡是运回本省销售、加工或转为储备的,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费用补贴。

   

   补贴金额为每市斤7分钱。补贴对象包括相关省(区、市)自主确定的本省骨干粮食企业,以及中粮和中储粮等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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