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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国风险投资业的对策

2013年11月29日 09:18    网络编辑07

一、拓宽风险投资资金来源渠道

  目前在我国,风险资金的主要来源是银行的科技开发贷款和国家财政拨款。发展中国风险投资业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但政府支持的重心不应在于政府大量投入资金,而在于政策的导向。因此,要解决风险资金来源渠道单一问题就必须通过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加大对民间资金的吸引力,实现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的融资。所以,我国一方面可以制定和实施各种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业的政策制度,发挥民间投资的主体作用,弥补中国风险投资thldl.org.cn来源的单一和不足;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对城乡居民的风险投资意识培养,吸收更多的民间投资,让个人、机构、公共投资都愿意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将资本投向风险企业,使我国投资者结构呈现多元化,从而扩大风险投资资金来源渠道。

二、强化政府对风险投资提供优惠税收政策力度

  税收政策能够体现政府扶持风险投资发展的政策支持,能够有效的促进风险投资规范发展。因此,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以通过税法调节对风险投资的管理,并通过完善的立法减少对风险投资企业和资金提供者的征税额度,降低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和风险,增加风险投资收益,提高风险投资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可以通过降低税率、扩大减免税范围等形式加大对高科技企业的税收优惠,还以制定灵活多样的税收激励方式,以便将更多的资金吸引到风险投资中来。

三、完善退出机制,保护风险投资人利益

  根据国际经验,完善的退出渠道对投资者和投资机构至关重要,只有建立完善的退出渠道,才能使风险投资公司才能规范运行,同时也保证风险投资者的既得利益。但在我国风险资本的退出依然是兼并与收购为主,公开上市发行(IPO)及破产清算为辅,为实现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多样性和退出渠道的通畅性,提出以下建议:

  要加大力度规范现有的上市公司市场,减少风险投资业对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活动的影响,逐步改革和完善股票上市的流通制度,为风险投资退出渠道通畅提供一定的制度保证。2.通过制定宽严适度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坚决实施严格的退出机制等措施,为我国风险资本提供多渠道、多层次的退出机制,提高我国高科技企业的资本实力,从而提高我国经济的整体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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