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风险评估要点-2
供货厂商的资信评审在对其总体实力把握前提下,重点考核所提供产品质量的先进性和稳定性,以及兑现售后服务和租赁物件处置承诺的能力。 作为被评审企业的外部人员,不可能全面掌握企业的真实信息,而且鉴于费用和时间的局限。通过对承租人和供货厂商资信评审对租赁风险的把握是概括的,而且由于租赁期普遍较长,期间诸因素是不断变化的,资信评级的不确定性相对较大。因此,租赁风险的事前预防不能过多依赖于对承租人和供货厂商的资信调查和资信评估。 三.对融资租赁物件的评审 对融资租赁物件的评审首先要保证租赁物件质量可靠、技术先进,在该设备行业中美誉度相对较高。虽然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物件的品质和售后服务不承担责任,但在实践中,融资租赁物件的品质和服务或多或少对按约收回租金具有负面影响。 其次要保证融资租赁物件的价格相对稳定。在租赁物件价格急剧下降的情形下,如果租赁保证金比例过低且租赁担保不足,承租人理性选择违约的概率就会放大,租赁物件处置收益将不足以弥补损失,租赁风险问题将突显。 最后,融资租赁物件最好通用性强,容易处置、变现。特别专用的租赁物件在出现违约并回收租赁物件时,其价值就是废品处理价格。而通用性强的租赁物件,一般二手市场好,处置变现相对容易,造成的损失相对较小。 四.对融资租赁结构的评审 融资租赁结构评审是融资租赁项目评审的核心。科学的融资租赁项目结构是通过融资租赁项目推荐、项目沟通、项目评估和审核、项目融资、项目运作、项目运行中的风险监控、项目的退出的各个过程,明确融资租赁业务相关各方的责任、权利、利益,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沾、相互制约、共同发展的结构框架。 融资租赁项目结构是否严谨、科学,主要看是否能让承租人和供货厂商主观上不愿意违约,主动承担自身责任和义务;出现违约事项是否有人来分担或化解融资租赁项目风险。 五.融资租赁担保的评审 融资租赁担保不是融资租赁项目所必需的。只有在确定融资租赁结构和租赁物件存在评审缺陷,才需要融资租赁担保。 融资租赁担保评审是和担保措施的保证能力相关的。一般来说连带担保要优于一般保证,房地产抵押担保要优于设备、货物抵押,存单质押要优于仓单质押,银行信用担保要优于企业信用担保。 只要遵循融资租赁项目评审原则,按照融资租赁项目评审程序对融资租赁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就能把握项目风险,对具体的融资租赁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有较为准确的判断,为融资租赁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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